你的博客,警察看了吗?
引言:行政权是与公民的关系是最直接、最广泛、最频繁。
壹、进入正题之前,先介绍一个故事。刚进大学不久,手机被对门的人偷了,和几个师兄(老乡)直奔二手手机商场,奇迹般地抓了个现形犯!事后想来,简直巧合得如同一部电影。然后咱就光荣地进了派出所。
当我伸出拇指准备摁下去的时候,警察说NONONO,你不是学法律的吗!
留下诚惶诚恐的我,到底该摁哪个手指啊?
这就是我跟警察的第一次亲密接触。
貳、但是在网上呢?google analyticals告诉我,警察也来过啦!
对比一下上下的数据,会发现警察做事真的没有偷懒哦!
不确定他是不是人民的保姆,因为极度狐疑,他变脸的速度是否比小孩还快。什么国安局啊、什么胡嘉啊、杨佳啊,甚至李家他妈啊等等在脑子里过了一圈又一圈……还有那什么首席不“熟悉”的大法官啊…隐隐绰绰中提供有两个套餐可以选择:一个是相互配合把你关进大牢,一个是绕过法律这道防火墙,直接把你关进疯人院!
所以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:倒吸一口凉气!
“我:你现在知道了人民要有最基本权利的重要性了吧?
XX:你要注意啊,我们学校曾经就@#¥¥%……&*@!
我:……
XX:要注意把那些敏感言论删掉!
我:不了,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!”
面对强大的公权力,个人显得如此渺小,在看不到一个可以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之前,你只有委屈求全,拍拍屁股谋求精神胜利。
即使,GFW(伟大的防火墙)将所有异端思想通通挡在网门之外,敏感词的设置将所有国民的思想紧紧钳制、扭曲,我们总是沉默不言,甚或敢怒不敢言。
叁、一个声音说到:不知道吗,霍布斯说国家是个Leviathan(利维坦),要把这个海怪关在笼子里,才不会害人!你应该知道,有些真理是不言自明的:人人生而平等,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,其中包括生命权、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!人民应该有言论自由,还有免于恐惧的权利,这个自由,那个权利…(无限上纲上线ING…)
另一个声音嗤之以鼻的回答:你想多了啦!警察在大街上还会对行迹可疑的人进行盘问呢,你这点P事警察才不会把你当根葱呢!
但是但是,你呢?你的博客,警察今天看了吗?
结语、推荐一个教程,Google Analytics 幫你統計網站資訊。 由于我用google analyticals也是前几天的事,所以我想破脑袋,唯一能让警察同志感兴趣的应该是这篇了:(转载)逼成精神病。
另外呼吁一下,网民也要有素质的,POLICE也不例外!必须要坚持看帖即回帖的光荣作风,为建设和谐网络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!